灌阳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灌阳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市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安排,克服“3·26”新冠疫情、5轮强降雨等不利影响,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组织有力
严格落实“三级书记”抓巩固衔接。明确“书记抓、抓书记”,以及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工作职责,建立了定期研究汇报、协调调度、督导检查、暗访调研等制度。调整充实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专责小组。健全完善了由县四家班子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的“一办十六组”的组织架构,强力落实县委常委乡村振兴战区负责制,以及镇包村、村包片、片包户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全过程全主体拧紧责任链条。建立健全把抓乡村振兴纳入县委考核的“五抓”工作责任制。通过“督导考评”推动镇村严抓,每月对各乡(镇)党委书记、各村党支部书记“五抓”特别是抓乡村振兴工作进行考评,并配套建立末位淘汰机制,对履职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连续两次排名靠后者,进行约谈问责,倒逼各级各单位各责任人切实挑好担子、履好职责、干好工作。及时成立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统筹推进全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九专班”,由县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设置九个整改工作专班,对促进增收、防贫监测和帮扶、“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重点、难点问题实施专班专抓,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
(二)脱贫成果稳固,工作进中向好
一是坚持“445”工作法推动工作。以责任落实、宣传培训、集中排查、督查指导“四个覆盖”为抓手,结合实际实行“四个一”周例会制度(即一周一总结,一周一分析,一周一布置,一周一归档)和“五个一”月调度分析机制(即一月一预警,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排名,一月一宣传),全力推进“防返贫 守底线”专项行动,按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圆满完成全县80989户26.67万人的排查任务,总计培训6005人次。截至11月17日,已完成了完成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和出列村等年度信息采集更新、乡村建设信息采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入户排查。审核等工作,相关工作已报自治区确认,目前正组织将采集的数据信息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
二是严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四道关口”。严把监测关口,牢记“13天、10天、5天”时间节点,规范执行纳入标准,不因督查暗访指出问题而矫枉过正、不因对部门预警名单审核不准而笼统纳入、不因对政策不熟怕漏纳而多纳,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应纳尽纳。严把帮扶关口,打好政策帮扶组合拳,在重点针对纳入原因施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政策潜力,加强其他帮扶措施,切实做到精准施策,应扶尽扶。严把退出关口,以风险消除“三个条件”为准绳,切实做到实事求是,稳定消除风险。截至11月17日,全县共有监测户963户3471人,已风险消除591户2205人,消除率63.5%。严把数据质量关口,健全并落实防止返贫监测网格体系,建立专班专门工作群和“每日发现,每日清零,日清周结,日清月结”制度清洗数据,切实做到精准分析,账实相符。截至今年10月,我县信息数据质量由4月份排全区79名跃升到全区第一梯队,彻底扭转了信息数据质量不高、排名靠后的不利局面。
三是筑牢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底板。明确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兜底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排查、走访、帮扶等机制,切实做好既不是脱贫户、又不是监测户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常态化走访、帮扶兜底保障工作。
(三)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增收稳中向好
一是“扩高”。加强稳岗就业帮扶力度,重点稳步提高有劳力的脱贫和监测群体的务工收入水平,扩大有稳定务工收入的高收入人群规模。截至11月17日,全县开展各类大篷车招聘会44场,发放宣传资料58800份,为3754名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和404名高校毕业生搭建就业服务平台,为8708人落实跨省外出务工补贴322万元;全县88家就业帮扶车间全面运行,带动就业3484人,吸纳脱贫劳动力1147人;脱贫人口22581人稳定超过务工规模21448人任务数,务工率达105.28%。
二是“提中”。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适当提高半弱劳力、无业可就、无法外出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收入水平,提高有一定务工收入的中等收入人群规模。截至11月17日,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3560个,为4656人落实县内的劳务补助279.36万元,有效帮助脱贫人口在“家门口”就近就业增收。
三是“托低”。对缺乏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就业获取稳定收入的低收入人群,以及因疫因灾收入下降较大的户,适当提高社会综合兜底保障水平,提高他们的兜底收入。四是“尽统”。按照“稳定达到6800元底线,越高越好,群众认可”的统计要求,严格落实每月最后一周收入登记制度,全力挖掘增收潜力,做到及时入统,应登尽登,确保收入稳步提升,防止数据大起大落导致数据异常。脱贫人口增收举措获自治区领导肯定,在《广西乡村振兴简报》2022年第38期刊登。截至11月18日,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全县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16171.22元、增速为26.93%。
(四)“三保障一安全一认可”成效稳步提升
坚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不偏向原则,狠抓“三保障一安全一认可”成效提升工作。
一是做实教育保障工作。常态化落实“双线四包”控辍保学机制,做好控辍保学专项监测,实时跟踪调度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家庭义务教育适龄儿童不失学辍学。继续落实雨露计划、助学贷款、贫困学生补助等教育资助,实现“应助尽助”。
二是做实住房保障工作。扎实做好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工作,定期推送农村危房改造名单和危房户信息。截至11月17日,2022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105户已全部开工建设,已竣工105户。
三是做实医疗保障工作。增强大病保险减负功能,实施起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取消封顶线的倾斜支付政策。继续落实脱贫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缓解脱贫人口住院垫付压力和费用负担,提供家庭医生随访服务全覆盖,全力做好“应保尽保”,实现脱贫人口、监测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达100%。
四是做实饮水安全工作。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确保饮水安全,强化洪涝、干旱、地质灾害监测和灾后救援工作,全方位、无死角、拉网式排查突发停水断水等问题,全面保障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五是做实易地搬迁后扶工作。派驻工作队为安置群众办事提供暖心服务,及时处理安置区配套设施管护问题;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帮扶周”等活动,推动一户至少一人稳定就业。截至11月17日,我县1186户4918人中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户全部就业,就业覆盖率达100%。
六是做优群众认可度提升工作。加大走访力度频次,落实每月联系走访脱贫户监测户制度,及时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加强脱贫政策宣传,群众政策享受情况知晓率不断提升。
(五)统筹兼顾,扎实推进项目建设
一是重大项目建设取得关键进展。创新联农带农机制,投资80亿元灌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顺利通过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灌阳至平乐高速公路(灌阳段)等8个重大基建和山苍子、金银花、食用菌、黑李、雪梨产业项目进展顺利。
二是强化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动态更新并强化项目库建设管理,做到“库外项目不实施,实施项目尽在库”。截至11月17日,2022年已入库计划项目542个,计划总金额共32179.58万元,新增小额信贷4181.6万元,占计划任务数2300万元的182%,占年度奋斗目标数4139万元的101%。
三是着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安排财政衔接资金实施基础设施项目129个,其中产业类基础设施项目43个,投入资金2028.64万元;非产业类基础设施项目86个,资金2545.15万元。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有力带动了脱贫人口增收,今年共带动脱贫人口就业8000多人,发放产业奖补资金2960.19万元。
(六)问题整改严实,销号管理有序
坚决贯彻落实2021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广西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国家考核反馈广西的6个方面15个突出问题28个具体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整改方案,细化分类部署,逐一建账立档,精准落实责任,成立督查工作专班,挂图作战,一体推进,实行整改销号和闭环管理制度,倒逼加压推动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截至目前,我县认领5方面11类18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
(七)聚焦示范样本村创建,助推后评估工作提质增效
以上级考核的重点、历次督查检查的错漏点为切入点,以规范化标准化清单化规整迎检台账为抓手,对历次检查错点、漏点及履职要点,以及屡查屡犯、屡犯屡查的问题进行梳理、整合、固化,推出“盘江”模块化台账体系,并在全县139个行政村(社区)推广复制。截至11月17日,全县示范样本村已全覆盖复制推广。同时,大力加强典型亮点选树培育工作,对乡村振兴好经验好做法和亮点工作进行全方面宣传。截至目前,在中央、区、市各级媒体刊登乡村振兴类新闻稿300余篇,刊登自治区乡村振兴简报1篇,桂林市乡村振兴简报3篇。在市级现场会经验交流发言2次,举办市级现场会1次。据桂林市统计,2022年1—9月我县乡村振兴信息宣传工作全市排名并列第一。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动态监测帮扶和稳定增收工作需进一步强化
一是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专项行动任务重、压力大。二是受疫情、灾情及经济下行影响,脱贫群众稳定增收困难,收入只增不降实现难度大。这不仅体现在低收入人群,也体现在高收入人群,尤其是在去年考核周期内人均收入达1.5万元以上的高收入人群要实现只升不降较困难。
(二)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需进一步加快
一是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部分帮扶干部对政策落实不及时,导致到户资金申报不及时,进而影响全乡、全县支出进度。二是项目库储备质量不高。部分单位对项目谋划研究不足,项目谋划不精准,包装策划不够丰富,如产业项目单一,仅为修产业路。三是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存在短板,需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
(三)脱贫人口的满意度认可度需进一步提高
部分帮扶单位和帮扶联系人帮扶工作还不够扎实,政策落实还不够精准到位,脱贫群众还存在收入差距、发展差距等问题。
灌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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