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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司通〔2024〕1号 关于调整全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5 10:21:00    来源: 灌阳县司法局



灌司通〔2024〕1号

关于调整全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决定调整全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戴桂兰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光胜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  盛  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周  浩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肖江荣  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陆慧婷  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唐小雄  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光胜兼任。

    附件:1.灌阳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2.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

灌阳县司法局      灌阳县人民法院       灌阳县公安局

                                 2024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灌阳县司法局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印发

附件1

灌阳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现就灌阳县2024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全县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45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45名。

二、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有参加陪审的时间。

在同等条件下,现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以及社会各类专业人才、离退休教师可优先选任。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于2024年6月22日之前向灌阳县司法局提交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户口本、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

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所属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于2024年6月22日前向灌阳县司法局提交推荐人简历、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户口本、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附件2《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

由灌阳县司法局会同灌阳县人民法院、灌阳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五、提请任命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灌阳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灌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人民陪审员宣誓誓词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联系咨询电话:0773-4212006

监督咨询电话:0773-4212006

特此公告。

附件2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岁)

照片

民  族

籍贯

学历

出生地

身份证号

政  治

面  貌

婚姻状况

健康

状况

专业技术职务

熟悉专业有何特长

毕业院校

及专业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通讯地址

及联系方式

选任方式

随机抽选(   )个人申请(    )组织推荐(    )

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个人简历

奖惩

情况

主要家庭

成 员 及

社会关系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本人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选任

部门

意见

(司法局)

(盖章)

年 月  日

(人民法院)

(盖章)

年   月  日

(公安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灌阳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pdf
灌司通〔2024〕1 号关于调整全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陪审员选任公告.doc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docx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