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困难群体】关于五保户死亡后如何申请丧葬费用的求助
发布时间:2024-10-10 11:00:00 来源: 灌阳县灌阳镇人民政府
姓名 | 何先生 | 信息 类属 | 建议 | 投诉 | 求助 |
主题 | 【未保-困难群体】关于五保户死亡后如何申请丧葬费用的求助 | ||||
咨询 内容 | 诉求人是灌阳县灌阳镇福星村委茶子山屯的村民,来电反映其伯伯是五保户,因患病时日无多,诉求人想要了解如何合规申请丧葬费用。恳请相关部门给予明确答复,以便妥善安排后续事宜。 | ||||
提交 时间 | 2024年10月5日 | 回复 时间 | 2024年10月8日 | ||
回复 内容 | 您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困人员认定操作规程》的通知(桂民规〔2021〕6号)文件,特困人员死亡后由辖区内村委会上报镇民政办,镇民政办审核后报县民政局核准,死亡次月发放安葬费到特困人员账户。已电话联系本人告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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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部门 |
灌阳县灌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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