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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保-困难群体】关于五保户死亡后如何申请丧葬费用的求助

发布时间:2024-10-10 11:00:00    来源: 灌阳县灌阳镇人民政府

姓名

何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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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主题

【未保-困难群体】关于五保户死亡后如何申请丧葬费用的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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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诉求人是灌阳县灌阳镇福星村委茶子山屯的村民,来电反映其伯伯是五保户,因患病时日无多,诉求人想要了解如何合规申请丧葬费用。恳请相关部门给予明确答复,以便妥善安排后续事宜。

提交

时间

2024年10月5日

回复

时间

2024年10月8日

回复

内容

 您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困人员认定操作规程》的通知(桂民规〔2021〕6号)文件,特困人员死亡后由辖区内村委会上报镇民政办,镇民政办审核后报县民政局核准,死亡次月发放安葬费到特困人员账户。已电话联系本人告知政策。

回复

部门

灌阳县灌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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