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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3 10:29:00    来源: 灌阳县烟草专卖局

  灌阳县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公示(灌烟处[2024]第6号)

关于唐**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书文号

灌烟处〔2024〕第6号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8月21日

行政处罚机关

灌阳县烟草专卖局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灌阳新圩丽娟食品批发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92450327MA5MCH****

违法行为类型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主要违法事实

2024年7月4日10时40分,我局专卖执法人员李思成、曾伟军会同公安干警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灌阳县新圩镇 桂阳村3队33号依法查获当事人唐**烟草专卖品一批,共计30个品种,485条,涉案卷烟进货价值63810.00元,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十六条。

处罚种类

罚款

罚款金额

(万元)

0.638100

没收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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