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3 10:29:00 来源: 灌阳县烟草专卖局
灌阳县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公示(灌烟处[2024]第6号)
关于唐**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书文号 | 灌烟处〔2024〕第6号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8月21日 | ||||||
行政处罚机关 | 灌阳县烟草专卖局 |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灌阳新圩丽娟食品批发部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唐**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92450327MA5MCH**** |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4年7月4日10时40分,我局专卖执法人员李思成、曾伟军会同公安干警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灌阳县新圩镇 桂阳村3队33号依法查获当事人唐**烟草专卖品一批,共计30个品种,485条,涉案卷烟进货价值63810.00元,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十六条。 | ||||||||
处罚种类 | 罚款 | 罚款金额 (万元) | 0.638100 | 没收金额(万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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