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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灌阳县失业保险一般企业稳岗返还审核通过名单公示(第三批)

发布时间:2024-01-04 10:00:00    来源: 灌阳县人社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3〕165号)文件精神,经社保经办机构初审、灌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稳岗返还联审小组审核,现将2023年度第三批灌阳县桂昌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月5日至1月11日,共5个工作日。请以上企业将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四项支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所公示对象的申报条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灌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待遇核定股如实反映(联系地址: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2室,联系电话:0773-4211389,邮编:541600)。如经公示有异议并核查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回已发放的稳岗返还资金。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3年度灌阳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名单公示(第三批)

灌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1月4日


2023年度灌阳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名单公示(第三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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